21日,国家卫计委发布公告称,扩大食品添加剂β-胡萝卜素使用范围。β-胡萝卜素可作为着色剂用于调理肉制品(生肉添加调理料)(食品类别 08.02.01),调节产品色泽,最大使用量为0.02g/kg.
β-胡萝卜素作为食品添加剂,已列入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),允许用于调制乳、风味发酵乳、干酪类似品、脂肪类甜品、水果罐头、果酱、蜜饯凉果、干制蔬菜、腌渍的蔬菜、糖果、方便米面制品、熟肉制品等食品类别。
在国外,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、欧盟委员会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已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。
卫计委表示,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调理肉制品时,其质量规格应执行《食品添加剂 β-胡萝卜素》(GB 8821-2011)或《食品添加剂 β-胡萝卜素(发酵法)》(GB 28310-2012)或按国家卫生计生委2012年第6号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。
与β-胡萝卜素一起通过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的,还有食品添加剂氨基乙酸(羟基乙腈法)和食品用香料乙基芳樟基醚,其质量规格均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。
本次申请的氨基乙酸(羟基乙腈法)为新的生产工艺生产,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与已批准的氨基乙酸相同,用于预制肉制品(食品类别 08.02)、熟肉制品(食品类别 08.03)、调味品(食品类别12.0)、果蔬汁(浆)类饮料(食品类别14.02.03)、植物蛋白饮料(食品类别14.03.02)、作为食品用香料用于各类食品(GB 2760表B.1食品类别除外),改善食品的味道。
乙基芳樟基醚为食品用香料新品种,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(GB 2760表B.1食品类别除外),改善食品的味道。
来源:食品伙伴网